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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老人租屋難 香港都一樣!66歲陳生5年搬3次 1年死約即被趕走

撰文:Wendy

出版:2024-05-06

更新:2024-05-06

日本老人租屋難 香港都一樣!66歲陳生5年搬3次 1年死約即被趕走

除了日本,香港亦同樣面對人口老化問題,而兩地的老年人在租樓時同樣不容易。近年來不少日本媒體報道,65歲以上老年人租屋困難的現象逐漸增加,當地65歲以上的租戶有四分之一曾遭業主拒租,半數業主不接受老年住戶;至於香港,亦有不願意公開身份的老年租戶表示面對拒租問題。


據日本政府去年公布數據,超過10%的日本人年紀超過80歲,而65歲以上人口比例亦從一年前的29%,擴大到創紀錄的29.1%,位居世界最高。同樣地,香港亦面對老年少子化問題,統計處推算65歲及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例,將由2021年20.5%,增至2046年36%,意味老年人口將由現時每5人中有1個,增加至每3人中有1個。

 

租屋40年 九龍住到天水圍 嘆「過唔到世」

 

然而,65歲以上老年人面對租屋困難卻不容忽視。在香港,現年66歲的陳生(化名)在退休前從事教育工作,收入穩定,有逾40年租屋經驗。他指,八十年代租屋較買樓平,九十年代供樓利息更高逾10厘,加上組織家庭後開支大增,不想做「樓奴」之餘,亦不希望和基層爭資源,因此一家四口長期租樓。他回想,2000年時預算1萬元租金在太子、旺角地區找到質素不俗單位,並可承租逾10年。然而,隨著租金不斷增加,加上太太離世及子女成家搬出,居住單位亦愈住愈細,要搬去天水圍或元朗地區,才有合理的居住空間。他指,過去5年曾搬屋3次,由於是獨居老人,雖然有能力繳付房租,但曾有業主在1年死約後即表明要他盡快搬走,亦有業主一知道其獨居而拒絕接洽,令其感到灰心,大嘆「臨老過唔到世」。

 

日本四分一房產公司不提供老人出租盤

 

日本方面,有專門服務65歲以上租客的網站「R65房地產」去年發表調查文章指,全國65歲以上租戶有23.6%的人表示曾被房地產公司拒絕租屋,當中近半被拒絕多過一次;13.4%被拒絕過5次或以上。日本出租住宅管理協會的調查顯示,70.2%的業主表示不願意出租單位給老年家庭。另外,「R65房地產」今年3月的最新報告指,有41.8%的業主不接受老年租客,有四分之一的房地產公司「沒有」為老年人提供出租住房盤源。

業主三大原因拒租 死亡後遺物不能處理

 

業主拒租原因有三,其中之一是獨居老人會「孤獨死亡」;其二是缺乏個人擔保;其三是死亡後遺留的物品難處理。日本的租賃合約需擔保人,但許多老年人沒有擔保人,但仍可與「房租債務擔保公司」簽訂合約,亦可使用涵蓋住院、甚至死亡情況的「身份保證服務」。另外,業主不能處理租戶死亡後所遺留在出租房屋內的物品,須由繼承人來處理才能再騰出房間出租。


其實在日本出租物業給長者,業主需要提供「老年人監測服務」,以及各種措施和服務的信息,例如孤獨死亡、遺留財產和收取租金等問題。如果是獨居老人且沒有繼承人,法律上必須尋找推定繼承人並與其進行談判,或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,對業主損失很大。為此,國土交通省和法務部製定了《關於剩餘物等處理的示範合約條款》,租戶的推定繼承人如果很難做到這一點,則由住房支援法人等第三方與租戶簽訂委託書,取得委託書的人則需負責與業主取消租賃合約,並處理剩餘的物品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