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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下周擬禁業主 無理由驅趕租客

撰文:Carlos

出版:2023-05-10

更新:2023-05-10

英國下周擬禁業主 無理由驅趕租客

英國擬推動兩項重大房屋改革,收緊出租住宅監管,希望能加強對租客的保障。其一是最快下周公布廢除「住屋法第21條」 (Section 21 Housing Act),禁止業主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向租客收回物業。另外則是改革租賃業權,避免被無理收取不合理的地租。

 

根據「住屋法第21條」是業主可以在提前兩個月通知租戶的情況下,收回他們的出租物業,即使租戶沒有違反租賃協議,因此「住屋法第21條」亦被稱為「無過錯」驅逐。

 

租戶改革法案中將廢除「住屋法第21條」中的驅逐條款,業主將不可無條件驅除租客搬離住處。不過政府同時會提升業主權益,簡化驅逐「惡租客」,例如欠租,保障業主的同時,亦保障租戶。

 

根據政府數據顯示,在 2021 年至 2022 年間,業主利用「住屋法第21條」驅趕租戶的數量增加了 143%。從英國政府的數據中亦可見,在 2022年10月至12月期間,英格蘭有 6,101名業主利用第21條「無過錯」驅逐租戶,按年增長 69%,比起2019 年同期增長 47%。

 

至於改革租賃業權方面,英政府第一步是將地租上限設為永久業權價值的0.1%,並在去年6月推出《租賃業權改革(地租)法案 The Leasehold Reform (Ground Rent) Act》,法案中列明買家日後購入新的租賃業權物業,毋須再向地主支付地租。不過,新規定並不適用於舊有租約。因此業主必須要等租約完結後續約,或者與地主重新達成協議,簽訂新約。當新合租約生效後,才能免交地租。不過英國政府最終的目標是希望能完全廢除租賃業權。

 

現時英國的房屋業權有兩種主流形式,分別是永久業權(Freehold)和租賃業權房(Leasehold)。即是住宅連同使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,都屬於業主。而租賃業權,即物業主人只擁有這間房屋業權,並不擁有土地業權,土地擁有權在地主手上,因此房屋業主需要與地主簽約,年限通常是999年、250年或125年,並每年向地主繳納地租(Ground Rent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