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卑詩省宣布徵物業炒賣稅 兩年內轉手須繳兩成利潤

撰文:Wendy

出版:2024-02-26

更新:2024-02-26

卑詩省宣布徵物業炒賣稅  兩年內轉手須繳兩成利潤

加拿大卑詩省政府宣布,對購買物業後兩年內出售的業主,徵收20%利潤作為炒賣稅(flipping tax),以抑制當地住宅的投機現象。卑詩財政廳長康洛綺(Katrine Conroy)公布最新預算案,提到當地樓價上升的起因,是政府退讓及投機者湧入的結果,因此要開徵炒賣稅,打擊炒賣行為,令居民可以有能夠負擔的房屋。康洛綺預測,該稅收將在 2025/2026 財年帶來4,400萬加元的額外收入。

 

她指,這筆稅收將直接用於在全省建造經濟適住房。卑詩省政府今年推出以《人人樂居》(Homes for People)為題的財政預算案,當中提出在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炒賣稅,向購買兩年内出售的住宅物業,徵收20%的升值利潤,但離婚、離世、患病,及因工作移居至其他地區等特殊情況,則可以獲得豁免,而稅收將直接用於在卑詩省內興建可負擔房屋。

 

另外,預算案亦都提高《首次置業者計劃》(First Time Homebuyer Program) 的門檻。合資格的首置人士,在購買價值不超過83.5萬加元的房屋時,首50萬加元可完全豁免物業轉讓稅,可以節省高達8,000加元稅款,預計約有1.45萬首置客受惠,以助他們脫離租屋市場。而買家購買價值不超過110萬加元一手住宅,亦將可透過新屋豁免,節省置業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