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樓行 | 深入報道樓市新聞,覆蓋全球移民及家居內外資訊

英籍人士配偶子女重要更新|財務要求未執行先減辣 已居英人士續期沿用舊要求

撰文:Billy Wong

出版:2024-01-06

更新:2024-01-06

英籍人士配偶子女重要更新|財務要求未執行先減辣 已居英人士續期沿用舊要求

為求降低移民數字,英國政府早前宣布一系列移民收緊措施。當中最具爭議性的是,英籍人士基於家庭團聚,申請外地配偶及子女的最低收入要求由年薪18,600英鎊,大幅倍增到38,700英鎊。 新例原定一月執行,但首相在宣布政策不足三星期,便在國會議員批評會引致家庭分離的聲音下,把要求降低至29,000英鎊的水平。


事實上,在消息公布後,英國傳媒隨即一面倒地批評新政策。據報,收入在38,700以上的家庭只有25%左右。多間傳媒亦隨即訪問大量在外地生活或工作的國民,紛紛都表示帶家人到英國生活的計劃即時受挫。


基於最低入息要求以英國計算,一般在港包括居英權的英籍人士在申請時,在舊例下要有相等於62,500英鎊。現在以29,000的年薪基礎計算,也約要10萬英鎊的儲蓄或流動資產。

 

此外,英國政府亦澄清,新例只適用於未來的新申請。已申請居留簽證的在英申請人,在未來申請續期時,只需要沿用18,600的要求。


身在外地的英籍家屬,當然也是移民人口的一種,但家庭團聚涉及最基本的人權問題,而《國際人權公約》當中也有避要家庭分離的原則。因此,在未公布政策前,政府內部早有人建議首相不要修改這個財政要求,否則必定會引起法律爭議和訴訟,但首相當時堅持已見。


雖然,目前財務要求已經降低不少,看起來亦比較合理,但被排除在29,000以外,而借法團聚的家庭,仍有可能會提出法律挑戰。

 

撰文:Goodbye HK Hello Bil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