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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稅局︰MPF被徵稅?

撰文:Wendy

出版:2023-05-12

更新:2023-05-12

加拿大稅局︰MPF被徵稅?

過去不少香港人選擇移居加拿大,然而到了報稅年度就是否申報強積金(MPF)為年度收入,仍然困擾不少移加港人,近日就有財經KOL指「加拿大稅局一錘定音,MPF要交稅。」,其實這件事只是「啱咗一半」。

 

據了解,若港人在登陸加拿大前已提取強積金,並存入其銀行戶口,他帶同這筆強積金前往加拿大,之後才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,該筆MPF為移民前的個人資金,而非退休金,因此不存在任何稅務問題,不過要在離港及登陸加拿大前要提取到MPF,就真的各憑本領,最起碼做的是事先向民政事務處宣誓永久離港的步驟。至於如何提取MPF,可睇留言區的成功個案分享,如大家有其他方法歡迎inbox分享。

 

至於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後才提取強積金,或會被視作收入的一部分來徵稅,即使尚未提取MPF,也需在海外資產申報表列明有關戶口,意味着加拿大政府已經知道有這筆錢存在。

其中一個延後及減輕稅務負擔的方法是將強積金「唧入」加拿大註冊退休儲蓄計劃(RRSP)戶口。在退休前,RRSP戶口內供款及升值部分,如不提取都不會被徵稅,直至退休,從戶口提取資金,其增值部份才需要課稅。

 

另一方面,也有人提出已登陸加拿大,但是提取強積金後不存進RRSP戶口,有甚麼後果?如提取強積金後即使在香港戶口,也會被CRA視作收入的一部分,並按照入息稅徵收稅款,超過235,675加元(約137萬港元),稅率為53.53%。

 

戴定頭盔︰各位移加港人,在計算MPF宜自行找持牌稅務專家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