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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案預算案|非永久居民稅務改制 資產未到英國點算好?

撰文:Billy Wong

出版:2024-03-09

更新:2024-03-09

春案預算案|非永久居民稅務改制 資產未到英國點算好?

英國財相Jeremy Hunt宣布財政預算案。對近年移民英國的人來說,必須留意自明年4月起,將會廢除non-dom (非永久居籍)的稅務概念,意味海外收入將不能再以匯入制( remittance basis)減免稅款,影響大量近年移居英國的人士。


簡單來說,英國居民可報稱自己的永久居籍為另一國家(non-dom),那麼海外的資產和收入,只要不匯係英國,便不用徵稅。(有其他細則和付費)自從出現BNO Visa移英潮後,當時不少未能賣出資產,或不可能完全賣掉所有資產的港人,均依靠non-dom和匯入制的運作,藉此爭取更多時間減免稅額,待自己和子女入籍後再作打算。


明年4月後,這個如意算盤將大受影響,必須留意以下改變:
1. 任何人在英國居住滿4年後,所有的海外收入及資產增值都必須繳付英國稅,即撤銷只向帶入英國的資金徵稅的匯入制( “remittance basis” );
2. 新移居的人士在首四年可享有100%海外資產及收入的免稅優惠。現時居英少於4年的稅務居民,仍有可享有餘下年期的優惠;
3. 於2025-26年,因廢除non-dom喪失匯入制優惠,而被徵收的稅項,可享有50%扣減;
4. 於2025年4月前,產生的海外收入和增值,non-dom人士於2025-26以及2026-26年,可以12%的稅率匯入英國;
5. 2025年4月後才出售的海外資產,可以2019年4月的市值為基礎計算資產增值稅。(如果你仍未賣出香港物業的話,若推遲到明年4月後才賣樓的話,樓價一定比2019年高峰期低,意味將不用繳交資產增值稅。當然若現在已是蝕讓也不用付)
6. 遺產稅亦將會改用以居留為基礎的制度,詳情仍在研究當中。

 

財相表示,此舉的目的是以居留為基礎,更簡單、更公平的制度取代目前non-dom的制度,並希望鼓勵新移居人士利用這四年時間,把資產帶到英國使用和投資。


稅務專家已即時潑冷水。因為4年時間並不足以讓新移居者及家人取得永久居留及入籍的身份,因此廢除non-dom對於他們來說完全不吸引。新制度並不會吸引富豪把資金帶來英國,只會令他們把資金帶去其他地方。